去年底,我们提出了“打胜仗”的目标,希望通过一次全员的、胜利的战役,提升团队士气、拓展知识星球业务、提高公司盈利能力。
打胜仗的具体目标定为:2024年上半年,通过增值服务的方式,给公司带来不少于100万人民币的额外收入。
其中增值服务的定义是:星球基础手续费以外的收入,例如:通过推荐系统在 App 内卖星球(提成30%)。不包括:通过优化现有功能,提高付费转化率或续期率来提高公司的收入。
这些天和同事们聊天,发现这个目标定了之后,也有些偏差,具体体现在:因为这个目标是希望公司上下齐心协力达成的,因此有些与收入没太大关系的团队,也努力想做增值服务的收入。而比如产品团队也更多地在考虑能带来增值收入的业务——哪怕不太成熟。
举个例子:在知识星球里提供广告平台,星主可以付费购买曝光。
在我看来,这个想法:
- 对 C 端用户不利,可能会让他们看到更多属于“广告”的内容。
- 对星主不利——如果知识星球自己都没有非常好的付费转化能力,凭什么让星主花的钱“划算”?
- 低估了“广告平台”的复杂度。
在我理解中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