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常生活、工作中,我认识的大多数人,都有时间观念。

对约好的时间的事,我通常会:

  • 提前 5-10 分钟到。

  • 如果事情重要,或约的人重要,或我求人办事,我会提前很多,在附近待着,距离 5 分钟左右时再进去。

  • 我偶尔会迟到(自己会觉得很不自在)。比如因为各种原因出门晚了、路上堵车,我尽量提前判断、告知大概晚到多久并道歉。

以上是对自己的要求,不过我有个不近人情的毛病:我把这个要求也用在了别人身上——对方迟到且不提前告知,我默默地等十分钟,然后就不等了。

这里当然有例外(我的功利一面):对长辈、我尊敬的人,我从内心尊重,不介意等。我有求于人时,我不介意等。对家人好友,我无所谓,不介意等。

最近有个疑惑:这几个月,不止一次遇到对方迟到超过 10 分钟且没提前告知。之后哪怕他已经就差一两分钟到地方了,我也不等。

这显得我特别矫情和不近人情。今天花了点时间想这件事,后续我试试:

  • 事前告知。比如约见面的文字可以是:我们 x 月 x 日(周 x) 15:00(这里用 24 小时制避免误解) 见。我会准时到。延误请提前告知。若超 10 分钟,我们改期。

  • 事中沟通。坐下且到点后发消息告知。T+10 分钟后发消息,告知先行离开,可以以后找机会再约。

看看能不能更好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