差劲的广告比比皆是
小区的电梯里统一放了些公益广告,其中有一则的主题是对超速行驶者提出的安全行车劝告:
在我的理解中,这个广告很是垃圾:
1、对“生命线”和时速的关联,让我一直觉得,时速 150 公里能比时速 60 公里活得更长些;
2、文字部份引用的交通事故数据,居然是 91、92、93 年的,看起来并不怎么让人触目惊心 :)
ps:小鼻涕嚷嚷说:那广告的意思是时速 150 公里比时速 60 公里更快到生命线的终点啦……死得更快……你自己理解能力不行……
即便如此,广告还是不应该有歧义的,还是要点评一下 :)